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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谈我国婚姻立法的完善
引用本文:张淼.从《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谈我国婚姻立法的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2(1):66-67.
作者姓名:张淼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法学院
摘    要:《婚姻法解释(三)》的颁布在社会中立刻引起广泛关注,其内容涉及夫妻房产、生育权、第三者等社会热点问题,尤其是涉及到房屋这一家庭重要不动产问题,触及了社会公众的敏感神经.本文主要对《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进行了理论探讨,并以此为切入点,对我国婚姻立法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关 键 词:《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  婚前个人财产  夫妻财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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