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写在新修订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之际 |
| |
引用本文: | 王仲泉,刘源.为实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写在新修订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之际[J].山东人大工作,2015(1):22-23. |
| |
作者姓名: | 王仲泉 刘源 |
| |
摘 要: | 2014年9月26日,新修订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以全部赞同票获得通过,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八章六十二条,在老年人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与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建设、参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立法背景——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促使法规修订我省人口老龄化形势非常严峻。截止到2013年底,60岁以上
|
关 键 词: | 立法背景 家庭赡养 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 津贴制 宜居环境 赡养义务 赡养人 九届人大 经济发展水平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