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国际刑法的新发展——兼论《公约》对我国刑事法的影响 |
| |
作者姓名: | 苏彩霞 |
| |
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法学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 |
| |
基金项目: |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2004年度中青年项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刑事法的协调完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批准号为04SFB3007。 |
| |
摘 要: |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确立了全面的国际反腐法律机制,包括预防机制、刑事定罪与执法机制、国际合作机制、资产追回机制与履约监督机制。作为国际社会第一个反腐法律文件,该公约在扩大国际刑事合作领域、突破双重犯罪原则、采用新颖的监督机制等方面促进了国际刑法的新发展,并将导致我国刑事法的若干变化。
|
关 键 词: |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国际刑法 刑事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