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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满意是最高标准——访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齐素
引用本文:何腾,李岩峰.人民满意是最高标准——访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齐素[J].中国人大,2000(3).
作者姓名:何腾  李岩峰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宣传处,人民法院报
摘    要:三晋大地,并州古城,有一位为人民掌握生杀予夺权力的青年女法官。她从院校毕业走上法院工作岗位12年来,14次受到省、市法院的表彰,并先后荣获"山西省(首届)优秀青年卫士"、省"文明执法标兵"和"全国青年法官标兵"等荣誉称号。1999年12月17日,她身披"全国法院模范"的绶带,手持鲜花,出现在人民大会堂的领奖台上,受到尉健行、罗干、肖扬等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她就是首届"全国十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候选人之一,被群众誉为"并州女包公"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齐素。初见齐素时,我们却很难把这个戴着一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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