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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应作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作者姓名:徐晓东  王宇华
作者单位: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
摘    要:张某与李某是同一外祖父母的姑表兄妹。1994年2月,八方通过熟人关系,隐瞒近亲事实取得村委会出具的虚假婚姻状况证明,到乡政府办理1结婚登记手续。ig95年3月,李某生一女孩。后因张某赌博,双方时常争吵,关系渐趋恶化。1996年4月,张某持结婚证向县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法院受理后,审判人员对此案应否作为离婚案件处理,存在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是此案应当作为离婚案件处理。理由是:l、《婚姻法》第7条中规定:“取得结婚证,即确丘夫妻关系。”结婚证具有证明婚姻关系成丘的法律效力。既然当本人持有结婚证,且婚姻登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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