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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据持有人的保管义务——原告夏某某诉被告韩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作者姓名:任 宁
作者单位: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摘    要:持有证据的一方对证据负有谨慎保管义务,即应保持证据形式与内容的完整性、清晰性。若因持有人的故意或过失致使证据遭受毁损或灭失,从而妨碍了案件事实的认定,持有证据的人应对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关 键 词:证据保管义务  持有证据  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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