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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改判民事案件也要引用实体法
作者姓名:张炳荣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摘    要:有的法院在民事案件二审改判的判决书中,只引用了程序法,如只引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或第三项,而忽视了对实体法具体条款的引用。我认为,这种做法不妥。 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审理后需要改判的,主要有如下两种:一是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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