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事判决书结构与说理的重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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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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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裁判文书、特别是其中的判决书,在法律实务和司法改革中十分重要。由于我国既有判决书的结构和说理存在诸多不足,有必要依据诉讼法理加以改造与重构。我国判决书中的事实部分不应以事实判断和认定为功能,而应当借鉴德国法经验,从功能上转换为强调记载和证明的本案事实部分,并且更加注重对程序性事项的记载。判决书的理由部分应当同时包括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内容,加强事实说理和回应争点,并且考虑在必要时引用其他说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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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判决书 裁判说理 本案事实 裁判理由 裁判技术 |
Remodeling the Structure and Reason of Civil Judg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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