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不法原因给付向自然债的适度转化——兼谈我国民法对二者的规定与完善
作者姓名:覃远春
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学院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04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自然债与我国债法完善之研究”(项目编号:09CFX047)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不法原因给付与自然债在民法上的制度归属不同,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及法律强行性规定是区别二者的关键。当社会观念与道德标准对行为的容忍度发生变化,不法原因给付可向自然债适度转化。分离原为不法的给付并在司法上分别处理,突显自然债这一传统而特殊范畴应对民事生活新变化的独特贡献。我国民法对二者的相关规定存在不足,应予以完善。

关 键 词:民法  不法原因给付  自然债  适度转化  制度完善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