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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与抢夺手段相交织案件的定性
引用本文:王喜娟,顾文.诈骗与抢夺手段相交织案件的定性[J].中国检察官,2006(5):53-56.
作者姓名:王喜娟  顾文
作者单位:1.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200030
2.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200042
摘    要:司法实践中,诈骗与抢夺手段交织案件的定性常有争议。正确认定该类案件,要注意三点:一是不仅要看行为人采取诈骗或抢夺手段是要取得对财物的“排他性”占有,而且要看这种手段要具有实现这一目的的现实可能性;二是抢夺罪的客观特征本质是“公然夺取”,不包括“乘人不备”;三是抢夺罪的“财物”仅要求处于被害人“合法控制范围”内。

关 键 词:抢夺  诈骗  非法占有  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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