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四个提倡”
摘    要:2002年7月,中办、国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4号文件),对村级组织换届提出了“四个提倡”的要求——一、提倡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委会成员。

关 键 词:换届选举工作  村委会成员  领导班子成员  村民委员会  村级组织  村党支部  候选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