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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
摘    要:(2008年4月15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讨论了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如下决定。

关 键 词:建立健全  民生  社会和谐  贯彻落实  大力发展  长效机制  人民群众  中国共产党  城乡居民  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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