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选任制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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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文斌.审判长选任制的几个问题[J].山东审判,2001(1):1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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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文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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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刘文斌(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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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审判长的法律地位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法院组织法及三大诉讼法的规定,审判长是在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时,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的负责组织审判活动的审判员。其法律涵义有三: (一)从任职时间看,审判长是依合议庭的组成而存在,合议庭于案件受理后至开庭审理前组成,在案件审结时解散,审判长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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