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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职权优化配置之前提:法院审判权与法院行政管理权的适度分离
引用本文:汪峰,瞿万勇,肖锋.法院职权优化配置之前提:法院审判权与法院行政管理权的适度分离[J].法制与社会,2011(2):119-120.
作者姓名:汪峰  瞿万勇  肖锋
作者单位:[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2]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3]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摘    要:《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将法院职权优化配置列为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目标,随之,各地法院涌现出不少围绕法院职权优化配置的举措,如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潍坊模式"、陇县法院的"能动主义八四司法模式"等典型事例。学术界分析上述改革措施,主要以审判权优化为内容,少有涉及法院行政管理权。然而,法院职权优化配置,如果不涉及法院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不明确审判权与法院行政管理权的适度分离,很难达到理想之效果,故此,本文以此为题进行一些论述,以期引起一定的重视,对司法改革有所裨益。

关 键 词:职权优化配置  行政管理权  司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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