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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医疗卫生防疫工作的实施意见
摘    要: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紧急行动,数万名医疗卫生防疫人员及时赶赴灾区,全面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目前,灾区大规模集中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基本结束,卫生防疫工作已全面展开,没有发生聚集性传染病疫情和突

关 键 词:医疗卫生服务  各级政府  卫生防疫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实施意见  传染病疫情  灾区  医疗救治  医疗卫生机构  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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