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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的新范式
引用本文:李军鹏. 公共管理: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的新范式[J].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02, 0(4): 25-30. DOI: 10.3969/j.issn.1008-7621.2002.04.005
作者姓名:李军鹏
作者单位: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北京,100089
摘    要: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经过了三个重要发展阶段:公民权利本位阶段、公民权利范围扩张阶段、公共管理阶段.公共管理是处理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的新范式,它是以公民权利为本位、以切实保障和实现公民权利为宗旨、公民权利主体成为公共权力主体的新阶段.中国公共行政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以公民权利为本位的公共管理体制.

关 键 词:公民权利  政府权力  公共管理
文章编号:1008-7621(2002)04-0025-06
修稿时间:2002-03-20

Public Management:New Paradigm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overnmental Power and Civil Righ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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