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专业素养目标下的法律思维方式及其培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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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学梅 贺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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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长沙,41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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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特有的思维样式,也是法律职业的从业者胜任法律职业的必要条件。法学教育对法律人专业素养培育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使学生养成和改善法律思维方式,为法律职业输送合格的人才。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缺少对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自觉培育,导致法学教育的法律思维方式价值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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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思维方式:培育 缺失: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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