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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摘    要: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自治区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监察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统计局、地税局、工商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广西银监局《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 键 词:城乡建设  房地产  价格  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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