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商标法自1993年施行以来,国家商标局依法核准注册商标近百万件。各级工商管理机关履行商标法赋予的行政保护职责,依法查处了大量商标侵权案件。人民法院审结了近一万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刑事案件和商标民事侵权案件,依法判决侵权人承担了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有效地保护了我国和外国工商业者在我国享有的商标权。例如,浙江省蒋志汀、杨学春假冒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在我国注册的SANTANA(桑塔纳)商标案,上海市奉贤县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严厉制裁了侵权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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