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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无权宣告地方性法规无效
作者姓名:丁爱萍
作者单位: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摘    要:河南省洛阳市中级法院经济庭女法官李慧娟 ,在主审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 ,宣告地方性法规无效 ,被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定“严重违法”而面临罢免法律职务。这一发生在 2 0 0 3年的“法官审查地方性法规”事件 ,可以称得上是我国法制进程中的一件轰动性事件。

关 键 词:法官  地方性法规  法律效力  中国  立法法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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