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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公安机关错案责任追究制及错案的预防对策
引用本文:白兴国,李亚辉.浅论公安机关错案责任追究制及错案的预防对策[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5(1).
作者姓名:白兴国  李亚辉
作者单位:信阳县公安局
摘    要:(一)公安机关错案责任追究制,是公安机关为了有效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正确行使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所制定的对本机关和本机关工作人员造成错案的应承担相应责任的制度。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国家法律所赋予的刑事与行政执法权时,如果出现错误严重的后果,都要承担错案责任。错案责任追究制的建立,是对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一种制约,为预防和减少错案的发生,保证办案质量提供了保障;为追究错案责任人员的责任,提供了依据。(二)公安机关错案责任追究制,所追究的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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