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6个确保"维护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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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耀根.做好"6个确保"维护社会稳定[J].中国司法,2001(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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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耀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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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维护社会稳定,是政法机关的首要任务.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必须做到"6个确保".
(一)打牢基层基础,确保基层社会稳定.维护基层稳定关键是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和纠纷,这是我们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临的重大政治课题.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组织,特别是镇乡、街道的调解中心、司法所、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全体调解员的职能作用;把诸多机关部门的力量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协调起来,健全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加大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和控制力度,见事早、到位快、处置妥;坚持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调处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重大节日、敏感时期调处与正常性调处紧密结合,相互促进;沟通上下联系,畅通言息渠道;建立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预测预警机制,加强防范,把各种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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