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多年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十分重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始终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等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并总结出了一套较为科学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的工作方法,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也使无数失足青少年告别过去,改过自新,成为社会有用之人。该院先后获得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委授予的“为了明天——全国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基地”、共青团重庆市委和市检察院授予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共青团沙坪坝区委授予的“青年文明号”、沙坪坝区文明办和区妇联授予的“巾帼文明岗”等多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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