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保障的国际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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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种及灵.论社会保障的国际合作[J].法学,2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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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种及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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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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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 社会保障在各国历经百余年来的顽强发展,取得了目前在全球近乎普及的辉煌成就,这在相当程度上应归功于世界各国在社会保障领域中的友好合作、相互借鉴、相互影响和共同发展。这一合作历程可以粗略分为三个阶段:萌芽期、发展期和成熟期。 (一)萌芽期 社会保障国际合作的萌芽期起始于19世纪,止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在此期间,英国于1832年颁布新《济贫法》(即《济贫法修正案》),成为以立法确定济贫事业为政府职责、社会负有保障公民生存之义务的开端,这一创立行动给正在或已经走上工业化的国家以深远影响。随着鼓吹政府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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