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范性缺失与制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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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臧乃康 韩裕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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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通大学管理学院;南通廉政文化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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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南通廉政文化研究所重大课题《维护群众利益新机制研究》(2011LZZD01)中期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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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范性缺失主要表现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预警机制不完善、工作流程阻滞、特有文化与法律权威的矛盾冲突。其原因在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着人治色彩、救济功能大于法律救济功能、与群众工作的互联互通程度较弱。提高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范性程度的制度安排主要体现在:健全群众工作制度,以群众工作统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合理配置和科学设计纪检信访举报权力以及流程;健全法律制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体制之内变为法治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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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纪检监察 信访举报 规范性 缺乏 制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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