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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如何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拘束力争端解决制度
作者姓名:李洁宇
作者单位:中共海南省委党校,海南海口571100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南海争端中的效用及中国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鳊号:13CGJ037.
摘    要:有拘束力争端解决制度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制度的第二步.穷尽第一步即争端方通过自身努力用和平方式解决争端,或依靠外力如斡旋、和解、仲裁等之后才能适用。谊制度适用于南海争端。中国应在南沙群岛划定领海基线,运用跳出机制,申请临时措施,要求船员或船只迅速释放。依靠“历史性权利”声索海域权利等方面更好地利用有拘束力争端解决制度。

关 键 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有拘束力争端解决制度  跳出机制  历史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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