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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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渝府办发2015]15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以下简称《意见》),充分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一)总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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