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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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渝府办发[2015]15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把握供需平衡规律,结合当期已供土地建筑规模,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区域和时序。对非企业原因闲置的房地产用地,可适当调整开工和竣工时间。二、加快主城区照母山、蔡家、空港、鸳鸯、礼嘉等区域市政道路、公交线路、水电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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