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通知 |
| |
摘 要: | <正>陕政发[2016]5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明确防雷监管职责,切实落实雷电灾害防御责任,现就我省调整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和安全监管职责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