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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合问题的分析与处理
作者姓名:厉兵
作者单位: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 盐城,224000
摘    要:我国相关法律对动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发生竞合时何种权利优先的问题规定不够全面且笼统,只规定先设定动产抵押后再成立留置权时留置权优先。但两者竞合的情形多样,应根据两者设定的前后顺序、设定的原因等多方因素进行分析,才能正确确定两者的优先次序。

关 键 词:动产抵押权  留置权  竞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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