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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还是犯罪
作者姓名:王立英
摘    要:编辑同志:2007年1月2日,我与朋友一起到某酒店用餐。由于天气寒冷,酒店门口的台阶上结了一层簿冰,酒店既未清理也未加防滑垫,我刚踏上第二个台阶时,脚下一滑摔倒在地,导致尾骨骨折,右手掌擦伤,花去医疗费920元,酒店以我尚未入店为由拒绝赔偿。请问,酒店的说法是否合法?

关 键 词:酒店  赔偿  摔伤  医疗费  台阶  同志  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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