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先试视野下福建涉台地方立法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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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清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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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涉台法律研究中心,福建福州3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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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福建涉台地方立法已经走过了30年的历程,积累了一些很好的经验,对于促进闽台关系发展乃至推动两岸合作都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仍然存在诸多不足,新形势下必须加强福建涉台地方立法。《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明确赋予福建先行先试权,要求福建"健全涉台法律法规"。今后福建应按照先行先试的要求,充分利用涉台地方立法空间,继续深化、完善经济领域方面的立法,充实、加强社会领域方面的立法,探索、创制文化领域方面的立法,落实、实现政治领域方面的立法,进一步加强闽台两地人员往来方面的立法,适时启动闽台关系综合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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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福建省 涉台地方立法 先行先试 不足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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