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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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规划》相关内容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十一五”发展规划,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同步规划、统一部署、协调推进。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对重点工程要编制工程专项规划,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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