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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条款对合同第三人的效力
作者姓名:孙兆秋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事诉讼专业 2004级研究生
摘    要:当合同主体出现相对性例外情形,合同当事人签订的仲裁条款是否对未签字的合同第三人有效,法律没有规定。传统理论强调对签字方仲裁合意的保护,否认仲裁条款效力扩张。本文针对现行立法所承认的主体相对性例外的三种情形,结合实体法对各类第三人地位的规定,分析得出仲裁条款约束合同第三人的可能性和合理性。

关 键 词:合同相对性例外  合同第三人  仲裁条款效力  仲裁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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