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东南亚经贸信息
摘    要:据报道,菲律宾已向世界贸易组织做出两项让步,并给中国、澳大利亚和泰国提供了大米进口数量分配,因此在2005年6月30日之前,世界贸易组织提交今后几年延长大米进口数量限制的通知。菲律宾政府将最低大米准入数量从23.89万吨增加到35万吨,同时将NAV税从50%降到40%,作为让步。在进口数量之内,关税是40%;在最低进入量(MAV)之外,关税是50%。菲律宾国粮署每年自己进口近100万吨大米。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