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群体诉讼的价值考虑及制度完善 |
| |
作者姓名: | 高加林 杨宪文 |
| |
作者单位: | 内蒙古司法学校(高加林),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杨宪文) |
| |
摘 要: | “社会创造法律”,现代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导致了大量的、频繁的群体性纠纷,传统的诉讼机制无法解决,遂促成了群体诉讼制度的的诞生。在具体的制度模式上国外已创立有选定当事人制度(如日本)、集团诉讼制度(如美国)和团体诉讼制度(如德国),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则是规定了代表人诉讼制度。在此,笔者拟通过对这些制度模式背后的价值考虑的探求,来比较考察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并进一步设想完善这一制度。一、群体诉讼的价值考虑任何一项法律制度的确立,都必然内含着一定的价值追求而遵循一定的原则,以确保该制度功能得到有效…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