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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势在必行
引用本文:黄韬,周雅菲.《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势在必行[J].法人,2008(Z1).
作者姓名:黄韬  周雅菲
摘    要:随着证券交易市场的日渐成熟与完善,一部既能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在金融市场中发挥更大作用,又能合理保护普通投资者利益的法律作用将举足轻重近两年来,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重大转变就是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这一方面反映了证券市场成熟度的提高,投资者的结构渐趋合理,同时作为股东的这些证券投资基金对于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也拥有了越来越多的话语权,一个典型的例证就是在东方航空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司提出的引资方案遭到否决,其中A股99%的反对票来自于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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