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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探究
引用本文:周召.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探究[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4):103-110.
作者姓名:周召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摘    要:《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的出台是出于反腐倡廉实践及履行国际公约义务的需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新增的罪,有必要就其犯罪构成从客体及客观方面、主体及主观方面作以分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一般型受贿罪、斡旋型受贿罪比较容易区别,与受贿罪共犯却较难区分,在抓住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罪这一关键点的基础上,还要看其与本罪主体是否就受贿形成了通谋,同时要分情况作具体而详细的分析、论证。

关 键 词:影响力  受贿罪  犯罪构成  受贿罪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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