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文明与程序宪政--社会变革的法律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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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亚文 廖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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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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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 (批准号 0 3AFX0 0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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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提出以“程序宪政”作为新的学术范式 ,重构民主政治 ,实现政治文明。程序宪政作为宪政发展的高级阶段 ,与政治文明在价值理念、制度结构、目标功能、运行逻辑上趋向一致。程序宪政推动政治文明 ,政治文明规范程序宪政。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程序宪政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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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治文明 程序宪政 法律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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