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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文明与程序宪政--社会变革的法律模式
作者姓名:徐亚文  廖奕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 (批准号 0 3AFX0 0 1)
摘    要:本文提出以“程序宪政”作为新的学术范式 ,重构民主政治 ,实现政治文明。程序宪政作为宪政发展的高级阶段 ,与政治文明在价值理念、制度结构、目标功能、运行逻辑上趋向一致。程序宪政推动政治文明 ,政治文明规范程序宪政。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程序宪政的最终目的。

关 键 词:政治文明  程序宪政  法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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