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人”王二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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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金学.“怪人”王二江[J].共产党员(沈阳),2003(1):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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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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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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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王二江小传: 1962年出生于河南省襄城县,1982年从部队退伍到鞍钢工作。现为鞍钢集团新钢铁公司炼铁总厂新烧结分厂丙班班长,共产党员。入厂20多年来,他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已,始终扎根一线最艰苦的岗位,在生产经营出现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当职工、群众出现困难时,他慷慨解囊。先后获鞍钢先进生产者、共产党员标兵、鞍钢十大杰出青年、鞍钢劳动模范、辽宁省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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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鞍钢集团 王二江 新钢铁公司 共产党员 党员标准 劳动模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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