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六中全会的决定指出,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分配制度建设的核心是政府在分配过程中如何在"效率与公平"上进行权衡.现在无论是学术界还是政界,在对待"效率与公平"问题上,基本的共识是分配制度应当贯彻"初次分配讲求效率,再次分配讲求公平"的原则.如果这样去权衡"效率与公平",势必就会在分配过程的两个层面上把公平和效率对立起来,隐含的假定是平等和效率在任何情况下都存在负相关关系.如果用"初次分配讲求效率,再次分配讲求公平"来指导我们进行调整分配关系的制度设计,形成的分配制度将是不完备的,甚至是一种"零和游戏",不利于形成满足和谐社会要求的分配格局.因此,无论是在初次分配还是再次分配,都必须效率和公平兼顾,更进一步,在初次分配领域,可能更要注重公平,而在再次分配领域同样要注重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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