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1年11月11日,中国签署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有关协议。2000年8月至2001年10月,正当中国在“入世”道路上作最后冲刺之时,先后修订了三大知识产权基本法——《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这一系列修法行动完成于“入世”前夕,决非历史的巧合。纵观WTO的各项协议,商品贸易规则、服务贸易规则与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构成了三大基本骨架,其中,与知识产权保护直接对应的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中国对三大知识产权基本法的全面修订,实际上正是为了回应WTO规则的要求,或者换言之,正是通过这场重大的修法行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与TRIPS全面接轨,赢得了一张加入WTO所必须的“入场券”。为了让广大读者全面了解《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的修订情况,本刊特邀长期采访国家立法机关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阿计撰写了系列立法背景分析报道,从本期起连续三期分别予以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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