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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制度中恢复性司法机制的构建
引用本文:李进平,李建明.缓刑制度中恢复性司法机制的构建[J].求索,2010(7):149-151.
作者姓名:李进平  李建明
作者单位:[1]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湖南常德415000 [2]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7
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厅资助项目,07C463
摘    要:缓刑是一种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我国现行的缓刑制度无论是立法上还是司法运作过程中均存在诸多弊端,尤其是缓刑制度中恢复性司法机制的缺失严重地制约了缓刑制度的应有功能的发挥。鉴于缓刑制度与恢复性司法的价值取向具有趋同性,可以考虑在现行缓刑制度中引入恢复性司法机制,以期更好地发挥缓刑制度的功能。

关 键 词:缓刑  恢复性司法  价值目标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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