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对问题食品理应“疑罪从有”从严召回
作者姓名:刘鹏
摘    要:2011年5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就新修订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修订后的规定,将明确对被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的,不能重新用于食品生产和销售。

关 键 词:召回管理规定  食品生产  疑罪  国家质检总局  无害化处理  修订  销售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