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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建立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
作者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摘    要:辽政办发2008]72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 键 词:低保户  救助制度  低保标准  民政  辽宁省  政府办公厅  社会救助体系  低保对象  边缘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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