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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现代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平等原则
引用本文:唐忠民,翟翌.作为现代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平等原则[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5(2):53-59.
作者姓名:唐忠民  翟翌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摘    要:平等原则是行政法基本原则之一。行政法平等原则的首要内容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平等之下的对应、不对等”的关系。行政法平等原则的其他内容包括:行政参与;行政公开;平等对待;新型行政行为;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中的平等;监察审计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及公务员的平等对待;行政机关对公务员之间的平等对待;对终身制公务员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的平等对待等。行政法平等原则符合内容根本性和效力贯穿始终性的行政法基本原则标准,并且具有广泛的法条规范基础,因此可列入行政法基本范畴。

关 键 词:行政法基本原则  行政法平等原则  对应不对等  规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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