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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情事变更原则及其适用
引用本文:郑跟党.试论情事变更原则及其适用[J].中外法学,1995(5):24-28.
作者姓名:郑跟党
作者单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
摘    要:<正> 一、关于情事变更的理论与实践 情事变更原则是指产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或其他法律事实的基础和环境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发生了当事人预料不到的变更,如果仍然使其发生原有效力显失公平时,应当使其法律效力相应变更的法律规范。法律为贯彻公平原则,避免一方当事人蒙受不该承担的损失,另一方当事人意外得到预料之外的利益,特设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当事人法律责任的一项法律原则。情事变更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运用,目的在于消除合同因不可预知的情事变更所产生的不公平后果。

关 键 词:双方当事人  情事变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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