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证人出庭制度的立法构想 以民事诉讼为研究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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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颜江宁,明盛华.完善证人出庭制度的立法构想 以民事诉讼为研究对象[J].法律适用,2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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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颜江宁 明盛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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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颜江宁),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明盛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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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进行到一定的程度要想取得更大突破,完善证人出庭制度是当前必须而且亟待解决的问题。多年的审判实践表明,绝大部分证人都不愿出庭作证,这已成为人民法院深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瓶颈”, 而少数出庭的证人也或多或少受了某种利益驱动或与当事人有一定的利害关系,而不是真正为了帮助法院公正地审结案件。有些案件关键证人不出庭案件事实很难查清,影响了法院快捷高效地审结案件;有些证人不出庭随意用一张小纸条出具书面证言,这些书面证言是真是假无法核实,同时由于该证人不出庭也无法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质证和法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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