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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的代价!
引用本文:王洪.诽谤的代价![J].时代潮,1997(4).
作者姓名:王洪
作者单位:湖北南漳县人民法院
摘    要:1996年3月的一个夜晚,喝得醉醺醺的湖北南漳县农民刘三刚来到情妇张某家鬼混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天还未亮,刘三刚就偷偷地溜回家了。回到家中,妻子阎昌风铁青着脸追问他昨晚在哪儿睡的觉,刘三刚经不住盘问,信口胡说与秦艳香睡了一夜。脾气暴燥的阎昌风一听火冒三丈,上前揪住刘三刚就是一嘴巴,打得刘三刚眼冒金花连声求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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