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少年社区矫正工作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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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勇.问题少年社区矫正工作调查[J].检察风云,2011(11):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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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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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刑罚执行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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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这是社区矫正首次写入我国刑事基本法律之中,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发展的一件大事,标志着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这必将推动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发展,也将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而对新形势,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存在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有很多的问题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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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矫正工作 问题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修正案 调查 未成年人 基本法律 制度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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